拟定全市房改资金归集计划;负责归集、管理本级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资金、房改售房款及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资金;负责房屋资金使用的初审及报批;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,管理好房屋资金,并确保资金安全及稳定保值增值。
版权所有© 安庆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 安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